研究生管理

学生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条例

一、学生宿舍只允许本所研究生居住,未经登记,外人一律不准借用,一旦检查发现,将对当事人给予全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二、学生宿舍及办公用房内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人走锁门,关闭电灯、空调、水源和气源的好习惯;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炒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炉以及电热毯等取暖器等。检查发现违反条例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三、公寓内已配有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施,希望大家严格按安全操作要求使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及本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教育楼办公用房原则上优先提供本所研究生及博士后使用,外单位联合培养学生如果需要使用,必须向办公室及研究生部申请,视房源情况确定。未经申请而使用者,一旦查实,将根据所里有关收费标准加倍收取。

五、办公机房是用于学生学习和查阅资料的场所,杜绝上网游戏、打扑克、观看电影以及在办公室过夜,一经发现,初次警告,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取消学籍。

六、为了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严格教育楼办公用房作息时间,每天晚上11:30点关门断电,次日早晨7:30开门送电,希望同学们配合物业,严格遵守。

七、毕业时需按规定办理相关离所手续并交办公机房钥匙,并准时离所,不得再占用原来的机位和场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本所将严肃处理,直至不予领取毕业证书。

八、本管理条例公布后,所党政办公室和研究生部将不定期的对学生宿舍及办公室进行检查,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本条例。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生部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