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巢湖流域生态补偿路径及测算研究排口跟踪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因项目需要,拟对“巢湖流域生态补偿路径及测算研究排口跟踪监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取南淝河流域典型城镇排口及环巢湖地区典型农村排口,采用智能触发采样终端开展排口水量水质全过程监测。研究阶段监测期不少于3个月,监测排口数量不少于6个;试点阶段监测期约2年,监测排口数量不少于6。项目总预算控制在49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提供巢湖流域典型排口跟踪监测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采样终端与流量监测设备的租赁、现场安装调试与供电联网、典型降雨事件触发采样、水样实验室检测、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数据整编与报告编制等。监测排口须覆盖城镇排口和农村排口两种类型,其中研究阶段监测排口不少于6个,试点阶段监测排口不少于6个。服务总时段不少于2年。

    (1)智能采样终端:具备自动触发采样功能,同步在线监测pH、电导率、SS、水温、水位等指标,支持远程数据传输和阈值触发设置。

    (2)流量监测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合适的流量监测设备,实现连续流量或水位监测。

    (3)水样检测:由中标单位提供检测实验室完成。

    (4)采样耗材与运输:提供采样瓶、固定剂、冷藏运输等服务,确保样品质量。

三、主要技术指标与功能要求

(一)智能采样终端技术要求

    (1)具备降雨触发自动采样功能,可根据水位或流量阈值自动启动采样程序。

    (2)同步在线监测水温、pH、电导率、悬浮颗粒物(SS)、水位等指标,数据实时传输至云端平台。

    (3)支持采样频次程序化设置(15min/30min间隔可调),满足不同排口类型采样方案要求。

    (4)具备供电(太阳能或电池供电)、联网(4G/5G)功能,适应野外现场部署条件。

(二)流量监测设备技术要求

    (1)采用多普勒流量计,实现连续流量或水位监测。

    (2)监测数据可远程实时查看,支持数据导出和异常报警。

(三)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要求

    (1)数据采集与整编:对监测数据进行质控、整编,确保数据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

    (2)报告编制:研究阶段提交阶段总结报告1份;试点阶段按年度提交年度监测报告,两年服务期满后提交专题报告。

    (3)数据格式:最终数据以Excel或数据库格式交付,报告以PDFWord格式交付。

(四)数据可视化要求

    (1)提供在线数据查看平台,支持按排口、时间、指标等多维度检索与展示。

    (2)支持GIS排口分布图等可视化展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财务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 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纳税、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名单;

    (6)无关联冲突: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报价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非空壳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实缴资本为零、无实际经营人员、未缴纳社保等无履约能力情形。

五、项目预算限价

    本项目总预算控制在49万元人民币以内,超过预算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备租赁、安装调试、采样服务、样品检测、耗材运输、数据整编报告、设备巡检协调、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进度要求

    (1)研究阶段: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启动监测,监测周期不少于3个月,监测期满后15日内提交阶段总结报告。

    (2)试点阶段:研究阶段结束后启动,监测周期约2年,按年度提交年度监测报告,服务期满后15日内提交专题报告。

    (3)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对监测方法、设备操作、数据平台使用等提供培训服务。

七、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履约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近 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 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

    (3)提供报价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纳税、社保缴纳凭证;

    (4)报价单(须按研究阶段和试点阶段分别列明各项明细报价);

    (5)项目实施方案(含设备配置方案、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项目管理制度等文件;

    (6)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验收意见);

    (7)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名单,报价时附官方信用查询截图及无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713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寄出时间为准),或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为保证及时收到报价文件,请务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投标文件寄送情况。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82023

     邮箱:zbyao@niglas.ac.cn

八、其他说明

    (1)严禁伪造、变造营业执照、业绩合同、验收报告、财务资信材料;

    (2)严禁恶意以明显低于合理成本、无法正常履约的异常低价报价,恶意低价竞争、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扰乱询价采购秩序,一经发现,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3)严禁供应商之间私下串通、协商统一报价等行为;

    (4)严禁向研究所询价小组成员、采购经办人、项目对接人行贿、赠送礼品礼金、提供宴请、旅游、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

    (5)恶意投诉、虚假质疑,捏造证据扰乱采购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

    (6)响应单位发生上述任一严禁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处置措施:判定响应文件无效,取消本次询价参与资格;1–3 年内禁止参与本所所有外协询价、委托业务;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及其他全部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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