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位于江宁区创展路299号,总占地面积4.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面积约1.7万平方米,园区内共有主要建筑5栋。
园区配套建设了完善的消防系统,具体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
为保障消防系统持续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我单位现就园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账户存款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备案;
· 消防设施维保人员:持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维保方向)、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服务内容
1、要求维保单位工作日有人员驻场(服务时间9:00-17:00),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测试、维修、保养及消防台账建档;
2、故障处理:供应商负责每周7天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服务。当消防系统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最迟应在8小时内使系统恢复正常,特殊情况除外,但特殊情况须得到研究所安保部门确认。配件免费更换范围:服务期内,消防维保过程中出现故障需更换零配件的,单价≤500元(人民币,含税)的零配件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并更换,相关人工、辅料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
3、协助研究所完成消防监督部门要求的工作及相关业务。
4、协助研究所消防培训、消防应急处置演练,配合消防安全检查等。
5、本项目主要消防设施与建筑物概况详见表1、表2。
供应商需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T/JFPA 0002-2019),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处理、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表1 消防设施表
|
序号 |
服务范围 (设施) |
约定情况 |
序号 |
服务范围 (设施) |
约定情况 |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维保 |
7 |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
维保 |
|
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维保 |
8 |
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
维保 |
|
3 |
消火栓灭火系统 |
维保 |
9 |
移动灭火器材 |
维保 |
|
4 |
气体灭火系统 |
维保 |
10 |
消防管道 |
维保 |
|
5 |
消防排烟系统 |
维保 |
11 |
其他消防设施 |
维保 |
|
6 |
防火分隔系统 |
维保 |
12 |
技术咨询 |
提供技术 |
表2 主要建筑情况概表
|
建筑名称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A楼 |
5 |
26 |
6479 |
|
B楼 |
5 |
26 |
6092 |
|
C楼 |
10 |
50 |
10482 |
|
D楼 |
5 |
26 |
7990 |
|
报告厅 |
1 |
15 |
899 |
|
甲类库房 |
1 |
4.5 |
184 |
|
地下室 |
-1 |
-5.6 |
16667 |
本项目为消防安全相关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原有设备、线路等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目标需求。
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11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5-86882110
现场踏勘所需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附件1)(
附件1-现场勘踏承诺书.docx);
五、比价文件组成
比价文件采用纸质版方式送达,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纸质文件均须胶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投寄人及联系方式。
比价材料应包含: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二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材料);
2、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
3、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
4、维保方案;
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比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17:00,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A楼综合办公室;
本项目预算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年,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预算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研究所将根据递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估,比价采购中标原则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