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新园区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坐落于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为保障园区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合规开展,实验室日常运行过程中产生实验废液、废弃手套、移液枪头、离心管、空试剂瓶、废试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弃物。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化处置要求,现拟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园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提供规范收集、安全转运及合规处置服务,我单位现就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年预估产废量如下表所示(具体以实际产废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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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废物类别 |
年产废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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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活性炭 (900-039-49) |
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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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含化学试剂手套(抹布) (900-041-49) |
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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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化学试剂空瓶及容器 (900-041-49) |
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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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验室废液 (900-047-49) |
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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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验室过期试剂废物 (900-999-49) |
0.1吨 |
1.收集频次与范围:供应商每周上门收集危险废弃物不少于3次,服务时间9:00-17:00(含节假日),服务覆盖园区180余间实验室,每次收集作业须如实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投放登记表》,确保记录完整、台账可溯。
2.全流程合规要求:危险废弃物收集、分拣、打包、转运、处置全过程,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法规政策、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确保作业合法合规。
3.安全作业与责任界定:供应商须熟知实验室各类危险废物特性与风险,严格落实危废管理操作规范;针对未知成分危废须强化风险防控,在分拣、打包、运输、处置各环节采取完备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现场作业服务:供应商无偿提供危废合规包装材料;安排专人至各楼层实验室上门收取危险废弃物;配置专用车辆完成园区内危废转运;按规范完成危废分拣、整理、称重、打包、入库暂存及外运装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危废信息登记、台账填报与规范化管理。
5.预约响应服务:供应商须搭建专用危废收集预约平台,实验室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电话提交收集申请,供应商需在申请次日内完成上门收集,保障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6.危废仓库管理:供应商负责园区危废仓库日常管理、定期巡查,确保仓库运维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管理标准;配合采购人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各类危废安全检查、核查工作。
7.安全培训服务:供应商每年为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政策法规、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不少于 2 次。
8.园区管理遵守:服务全过程须严格遵守研究所园区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服从园区统一管理调度。
9.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业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账户存款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现场服务主管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现场服务人员学历不低于全日制大专(提供相关证书和开标前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至少提供3个类似危废处置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上合同双方公章、签署时间等关键信息必须清晰可见。同一采购人不同时间合同,仅算一份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为危废安全相关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实验室现场、现有设施等实际情况以及项目的目标需求。
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5-86882110
现场踏勘所需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附件2)(
附件2-现场勘踏承诺书.docx);
四、比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采用纸质版方式送达,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纸质文件均须胶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投寄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材料应包含: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材料);
2、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
附件1-报价单.docx);
3、危废收集实施服务方案;
4、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
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比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17:00;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A楼综合办公室;
收件人:沈老师,025-86882110。
采购人将根据递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估,比价采购中标原则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