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实验废水处理维保服务询价公告

 
    一、园区概况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新园区占地4.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建筑4栋,现已建成园区集中的实验废水处理站,实验废水处理设备参数详见附件。为保障麒麟园区实验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我单位对实验废水处理站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二、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维保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安排维修技术人员对废水站所有设备(部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且频率不得小于每周1次,并做相应的维保检修记录。

2)服务作业人员负责对每台设备进行巡检,频次每周三次,每次做好运行台账,巡检时发现废水处理设备及集水坑设备故障及时维修。

3)服务作业人员负责对废水处理设备格栅进行清理,防止杂物堵塞,频次每三天一次。

4)服务作业人员负责对集水池进行杂物清理,防止废水提升泵被杂物堵塞,频次每三天一次。

5)服务作业人员负责对所有液位控制装置进行清理,防止液位装置失灵,频次每三天一次。

6)服务作业人员负责对加药装置进出水口清理,防止异物堵塞, 频次每三天一次。

7)废水处理设施所有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500元以下的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每季度对进、出水水质自行进行监测,做好水质监测台账。

9)确保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等标准。

维保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对相应服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服务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服务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作业资质,服务作业过程中,服务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作业安全。

2)供应商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卫生、保卫、消防等),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3)供应商须自行配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劳保用品以及做好维护保养现场相关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安全工作。

4)供应商负责作业现场环境卫生工作。清洗清理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对设施周边场地进行清理,地面不得出现油渍、污物等。

5)供应商实施作业服务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6)因供应商工作疏忽或失责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人身伤害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7)因供应商工作疏忽或失责等原因引起的废水排放不达标,造成政府行政部门处罚的,处罚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负责整改直至废水达标排放。

8)因供应商工作疏忽或失责等原因引起的废水排放不达标或设备运行不正常,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9)供应商作业中发生的任何自身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

10)作业产生的垃圾、残渣等须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不得私自处理等

11)供应商应配合做好市、区环保部门日常监测及监测时的现场采样及技术解答工作。

三、实施地点

项目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

项目勘察: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意向供应商如有需求或疑问可自行至现场勘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或环保工程安装资质三级及以上。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可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方式送达。报价文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价材料应包含:

服务项目报价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同类项目经验、业绩情况;除以上要求文件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纸质件寄送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3号办公楼,

电子件邮箱:shenjian@niglas.ac.cn

联系人:沈老师,025-86882110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119日下午17:00

说明:本公告仅作为邀请有意愿的服务单位协助确定智能化系统维保方案和预算,不作为实际维保服务招标邀约,也不作为后期邀约招标的保障,服务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各邀约人自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