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关于岗位分级(2017年度)聘用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人字〔2017〕10号)、《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6〕2号)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岗位分级聘用工作。
一、聘用岗位
1、聘用岗位设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岗位,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编辑出版系列岗位,以及职员系列岗位三大类,具体见附件1。
2、各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具体参见附件2。
3、本次岗位分级不涉及专业技术岗位的跨级聘用,有关四级研究员和副高七级的聘用工作另行进行。
4、对申请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系列8-12级,职员系列7-10级人员,满足条件者可不受名额限制正常晋升。
二、聘用名额
1、专业技术系列
正高级:二级研究员1-2名;
三级研究员2名。
副高级:五级(对应副高级一级岗位):5名;
六级(对应副高级二级岗位):6名。
中 级:八级(对应中级一级岗位):10名;
九级(对应中级二级岗位):10名;
十级(对应中级三级岗位):11名。
初 级:十一级(对应初级一级岗位):1名。
2、职员系列
五级职员:1名;六级:2名;
七级职员:1名;八级:1名;九级:1名。
三、聘用程序
1、竞聘上岗
(1)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3)。
(2)聘用委员会负责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推荐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2、择优聘用
(1)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聘任人员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所长,由院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四、其它规定
1、计算任职年限及成果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2、对目前已调离本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
3、下列人员可以不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由人事教育处按有关规定确定等级岗位:
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12级岗位,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11级岗位,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9级岗位,博士后期满出站者申请专业技术9级岗位。申请现聘岗位系列最低岗位者。
4、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报规定信息,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情节较轻者,取消聘用的岗位等级,按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岗位执行,且5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竟聘;情节严重者,研究所将予以低聘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5、在等级岗位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经查实,对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按原等级岗位执行;对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者,通报批评。
四、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12:00前;
2、报名材料:提交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14份;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rjc@niglas.ac.cn,邮件主题、附件均为“应聘岗位+姓名”。
附表1:岗位设置
附表2: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附表3:岗位聘用审核表
人事教育处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