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2015年评估材料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计划的通知》(国科基函〔2015〕2号)和国家遥感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地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五年工作总结报告(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4月17日止。
公示地点: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1)湖泊楼大厅
(2)办公楼大厅
公示方式:报告打印稿
如对公示材料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科技处(办公楼214室)
联系人:张 路,联系电话86882020,电子邮箱luzhang@niglas.ac.cn
(2)“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湖泊楼102)
联系人:郭 娅,联系电话86882189,电子邮箱yguo@niglas.ac.cn
特此通告。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科技处
201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