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 流域

治理 修复 管理

理事会

理事会由依托单位、联合建设单位(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中科水治理公司)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主要负责聘任工程实验室主任、确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方向和重要研究领域、审议和批准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宜的决策;理事长由理事会推选产生。

 

电话:025-86882010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公众号
CopyRight 中国科学院湖泊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实验室 2021